鉴于工作需求,依照相关法规,经县委、县政府深入研讨,决定向社会广泛选拔80名教育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秉持德才双全的选人准则,恪守透明、公平、竞技、择优的基本原则。
依据职位的具体要求和任职资格,我们采用考试和评估相结合的手段,对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公开选拔。
3、采取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
二、招聘名额
教育系统共有40人,具体构成如下:职业高中教师6位,小学教师5位,幼儿园教师25位,特殊教育工作者4位。
在上述招聘名额里,有四个职位(详见《招聘简章》)特别设立,面向那些曾参与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目前仍在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并且至2016年服务期届满、考核成绩达标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应被视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且有权报考为该类项目特别设立的岗位。
卫计系统共有40人,其中临床医师18位,中医医师7位,影像医师4位,口腔医师2位,检验医师2位,药剂医师2位,护士5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0岁以下者,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报考医师岗位并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限制可放宽至35岁以下长子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人员。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
职业学校在体育和计算机教学领域的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更高学历;而在机电技术、汽车维修、焊接技术以及旅游管理专业,教师则需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同等学历资格。
小学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须持有小学或以上学段对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业人员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全日制特殊教育学校的中专或更高学历水平。
从事幼儿教育的教师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中专或以上文化水平长子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并且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医师类岗位为全日制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士岗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以上岗位专业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经遭受过各种刑事制裁的犯罪者,那些涉嫌犯罪但案情尚未明朗或正处于纪律审查过程中的个体,以及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明令禁止雇佣的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同时,那些虽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但仍在试用期内、已有工作单位且该单位未同意其报考(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尚未届满的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关于辞退、辞职、服役状态、试用期等资格要求,除非有特别说明,一般都以报名截止日作为判断的标准。
若《招聘简章》对岗位条件有特定规定,则应依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执行。对于招聘岗位对专业有具体要求的,可以参考山西省2016年发布的《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要求
1、报名办法
报考者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参照附表一和附表二中的《招聘简章》,依照公布的岗位要求,挑选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以及A4纸打印的复印件,同时提供两张近期同版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报名者需亲自到现场进行报名。对于在社会上工作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而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的考生,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材料。报考者需对其提交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秉持诚信原则参与应聘。若有人提供虚假的报考资料,伪造或虚构相关证件、文件、信息,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获取考试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行为,一旦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