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有记者就近期菲律宾参议院审议通过的“海洋区域法案”进行咨询,毛宁回应称外交部:中方已向印度提出交涉,我国已经关注到了这一情况。菲律宾参议院所通过的所谓“海洋区域法案”,试图通过国内立法手段将南海仲裁案的非法判决固定化,进而将我国黄岩岛以及南沙群岛众多岛礁及其周边海域非法划入其所谓的海洋区域,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已向菲方提出严正交涉。
毛宁重申中方立场如下:
我国对南沙群岛及其周边海域、对涵盖黄岩岛在内的中沙群岛及其周边海域享有主权,并对这些海域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这些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并得到确认的,它们拥有坚实的历史和法律依据,与《联合国宪章》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定相吻合。
菲律宾的领土边界是由多份国际协议所界定,其中并未将中国的黄岩岛或南沙群岛中的任何一座岛屿纳入其版图。菲律宾擅自占领了我国南沙群岛中的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以及司令礁,这一行为严重违背了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律规范。菲律宾单方面越界在其领土之外划定所谓的“卡拉延岛群”,此举侵犯了我国的领土主权,属于违法行为,且不具备法律效力。
菲律宾未征得我国政府同意,擅自启动了国际仲裁程序,这一行为违背了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多部国际法律。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越界行使了权力,做出了不公正的判决,其裁决结果显然是违法且无效的。我国坚决不认同、不参与南海仲裁案外交部:中方已向印度提出交涉,同时也不接受、不认可该裁决,更不会接受任何以此为依据的诉求或行动。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该裁决影响。
领土主权构成了享有海洋权益的先决条件和根本依据。菲律宾以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名,积极推动所谓的“海洋区域法案”的立法进程,意图为其在南海的非法诉求和行动寻求法律掩护。该法案严重违反了《联合国宪章》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它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精神相悖,实乃恶劣的法律条文,必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南海局势的进一步复杂化。
中方强烈要求菲方严格遵守中国对领土和海洋的主权权利,迅速中止一切可能加剧争端、使局势更加复杂的单边行动,尽早回归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分歧的正确道路,与我国共同努力,确保两国关系整体稳定以及南海地区的和平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