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夜间,证监会出台了针对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新规定。该规定一经公布,便在期货行业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根据规定,新措施将从10月9日开始正式施行,预计将对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机制产生深远的影响。
新规发布详情
6月13日夜间,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规定自10月9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包含7个章节和37个条款,对程序化交易的报告标准、系统接入、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交易监控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为期货市场的程序化交易监管构建了一个明确的指导体系。
行业人士看法
资深期货行业专家景川指出,当前期货交易监管日益严格,不仅对各类交易活动实施深入监管,还对高频交易的全过程进行强化监管。在此形势下,期货交易所需增强跨交易所、跨市场的程序化交易信息共享和监控能力,确保交易系统安全,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同时,期货公司必须按照规定调整技术系统,并提前完成相关测试工作。
报告管理要求
执行程序化交易需严格遵循报告管理规则,并确保各参与方责任清晰。《管理规定》中规定,程序化交易执行者需如实、精确、详尽地提交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账户基础数据、交易活动细节、软件相关资料以及期货交易所额外规定的其他内容。针对高频交易者,还须额外提供交易策略种类及其核心内容、最高申报与撤销订单的频率等额外信息。
高频交易管理
《管理规定》规定期货交易所需对高频交易进行特别监管。交易所需紧密跟踪高频交易活动的动态,并对市场影响进行实时评估。此外,交易所有权设立包括报撤单费用、交易额度等在内的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规范进行适时修订。同时,交易所还能对高频交易的手续费实施差异化政策,以此有效控制高频交易可能引发的市场风险。
信息核查工作
期货交易中,需对程序化交易者的信息进行周期性或非周期性的审查,主要关注高频交易者的交易策略种类、最高申报与撤销订单的频率等细节。若发现未按规报告的情形,将依据业务规定实施自律性管理措施,以保障程序化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违法处罚措施
《管理规定》对处罚细则进行了详细规定。若有人违反规定进行程序化交易,损害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或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将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对于涉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者,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期货市场禁入,并对失职失责者进行严肃的追责问责。此外,对于在施行规定之前已经参与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必须确保自规定实施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满足既定的标准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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