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长子县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及市委的决策指示,坚守“发现黑恶势力就严厉打击,没有黑恶势力就整治恶势力,没有恶势力就整治乱象”的工作原则,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周密部署。尤其是今年,长子县紧紧抓住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任务,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深入挖掘线索,严厉打击犯罪,有效清除了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目前,长子县成功摧毁了3个涉嫌恶势力犯罪的集团,以及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成功破获刑事案件52起,并对涉案资产进行了冻结和扣押,总金额达到753.7万元。
长子县针对五个易受黑恶势力渗透的领域,集中力量进行深入打击。首先,在农村地区,加强专项案件攻坚,全力以赴。具体措施包括:组织警力进行农村广泛走访,逐村逐户细致排查,全面搜集涉及操控基层选举、干预基层政权、损害农民权益的黑恶势力线索。对所搜集到的关键、棘手、繁杂的线索,提出请求由市局安排跨区域进行核实和侦查,以彻底查明真相。同时,要加大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将打击文物犯罪视为专项斗争的核心任务,对全县范围内尚未侦破的案件、未追捕归案的逃犯、以及未追回的文物和资产进行全面清查,逐一落实责任,深入挖掘并追究相关责任。此外,还要加强对涉及矿产领域的黑恶犯罪的打击。与矿产监管部门紧密合作,针对执法难度高、违法行为频发的地区和行业,我们着力挖掘黑恶势力的线索。对已获取的涉矿黑恶势力线索进行彻底复查,强化分析和判断,筛选出有价值的线索长子县年农村换届选举,并对重大复杂线索实施跨区域核查和侦办。此外长子县年农村换届选举,我们致力于深入专案攻坚,力图攻克关键案件。对已破获的重大案件,我们沿着线索追根溯源,确保彻底查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核查不力、侦办缓慢的线索和案件,我们首先从查否线索、侦办案件入手,逐一梳理。随后,我们果断升级核查侦办力度,采取异地用警等策略,以揭开真相、攻克难题。同时,我们确保调查深入彻底、除恶务尽。此外,我们还深入推进追逃专项行动,力求实现逃犯“清零”。对在逃的黑恶犯罪分子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个人都落实限期追逃责任,坚决将其缉拿归案,使其接受法律的严厉惩处。
创新推进七项任务,按阶段和领域逐步实施。在确保执行力度上着力。深入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会议精神,构建完善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记录,加强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深入开展专题研究和线索的逐村排查,力求专项斗争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在法律打击方面下功夫。以民众普遍关注的黑恶势力案件为切入点,以彻底清除黑恶积案和问题线索为最终目标,我们采取坚决措施,持续发力,不仅加大力度侦破重大案件,还深入推进“打财断血”行动,不断实现突破性进展。同时,我们也在深入挖掘和严厉打击“保护伞”方面投入了大量精力。针对现有案件,追踪被否定的线索,深入调查已揭露的腐败问题,关注监管中的薄弱部分,全面梳理黑恶势力的社交圈和人际网络,克服各种阻碍和干扰,果断揭露黑恶势力的庇护者,确保“打击保护伞,深挖根源”行动取得实际成效。同时,在加强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上投入更多精力。推广“一案一整改”等举措,打击基层长期存在的黑恶势力,同时派遣综合整治团队,弥补管理空缺,并跟进后续工作,对完成换届的村级“两委”领导班子进行全面复查和联合审核,切断恶势力向基层渗透的途径。此外,致力于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密切关注矿产资源、建筑工程、非法借贷等关键行业和领域,强化责任担当,推出更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和硬措施,保证日常监管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关键作用,推进“雪亮工程”等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实时监控,确保专项斗争与综合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加大力度发动群众,并在此方面持续努力。我们致力于创新群众动员的引导机制、举报奖励机制以及群众反馈机制,以动员整个社会共同对抗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在严格考核和问责方面下功夫。我们深入挖掘和彻底处理案件线索,针对黑恶势力问题严重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采取包括通报批评、约谈、挂牌督办以及一票否决等措施,对综合治理领导责任进行严格督导和追究责任。
全县组织系统秉持“四个结合”原则,积极推动全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以深入开展。在此过程中,县组织系统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将“四个结合”策略应用于基层党组织,有效营造了扫黑除恶的高压氛围。此举不仅强化了基层治理,也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具体而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规范组织生活有机融合。我们创新推出了一套党员管理机制,包括“双项积分制”、“三色预警制”和“四方督评制”,并按月对各村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得以有效开展。同时,县委党建办成员和乡镇党务工作者对399个村进行了四轮细致的督查,旨在使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更加规范和严肃,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作用。此外,我们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相结合。对全县399个行政村进行逐一梳理排查,将涉及黑恶势力的5个村庄纳入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名单,并实施整顿和提升措施。针对每个村庄,制定相应的整顿方案,同时实施包联机制,设立整顿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不断促进这些党组织的转化和提升。此外,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紧密融合。深入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复查工作,实施村党组织书记的备案管理,针对那些在农村和社区党组织中政治素养不高、领导能力不足、面对不良风气不坚持正义原则的书记,必须果断进行调整和更换,及时选拔优秀人才并加强配备,确保在2月底前对村“两委”成员进行新一轮的资格联合审查,彻底清除那些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行为或涉及黑恶势力等问题的人员。将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与督导评估机制相融合。对于那些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行动迟缓、成效不佳的乡镇,将实施“一票否决”措施;对于表现突出的干部,将给予表彰并实施重点培养、提拔重用;对于那些对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的,以及那些可能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信息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