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张凤琴行政诉讼案二审结果究竟如何?家属急切等待

张凤琴女士,居住在吉林省长春市,致力于维护已故亲属的合法权益。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此事件进行了调查,并对外公布了调查结论。然而,这一结论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目前,该结论是否能够得到广大公众的普遍认可,还有待进一步的观察和评估。

投诉获书面回复

张凤琴向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该委员会随即以书面形式对调查结果进行了通报。调查发现,病人在转移过程中不幸去世,但鉴于未进行尸检,其死亡的具体原因尚未得到明确。经过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的细致分析,最终得出结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并未出现医疗失误。同时,考虑到患者去世后未能对遗体进行检验,以及转运过程中相关资料存在缺失,故无法确切判定医疗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直接关联,因此建议家属考虑借助法律途径来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

医院书写被处罚

长春卫健委在答辩会上指出,目前尚不能确定主治医师是否已对死者全部病历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此外,死者的“医嘱沟通单”上出现了患者或家属未签署签名的情况。2021年,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在常规的监督检查过程中,病历书写方面的问题被揭露,并已遭受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尽管已经采取了措施,但这一情况仍对维权事件的进展造成了影响,目前仍需持续关注其发展动态。

院方解释签字问题

吉大一院向法院提交了相应的回复文件,文件内容显示张凤琴在“医患沟通单”中记录了继续使用原有抗生素的建议。不过,在签字过程中,受到其他事务的干扰,她未能完成签字手续,并最终选择不再签字。至于这一情况是否能够获得法院的认可,还需进一步综合分析更多证据,以进行评估。

转运救护车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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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琴在维权活动中指出,救护车与吉大一院存在合作关系,但车上医护人员并非吉大一院编制。此外,救护车所属的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尚未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该公司的主要投资者是长春东业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女子输液过敏 黑救护车转院途中去世,法定代表人为周某。救护车的身份问题使得事件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用药记录存矛盾

“两种医嘱记录单中列出的抗生素品种存在差异;在8月2日附近,抗生素的使用记录出现了不一致;截至目前,市卫健委尚未对此进行彻底调查;这一现象无疑增加了事件的复杂性,并增加了理解的难度。”

鉴定提议遭反对

法院指出,长春卫健委的答复与现有证据相冲突,凸显了事实判断的不确定性。在庭审过程中,张凤琴一方提出了更换鉴定机构的请求,但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和吉林仁康医院均对此提出反对意见,理由是刘丽的遗体已火化女子输液过敏 黑救护车转院途中去世,尸体检验无法进行。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解决鉴定问题,成为推动事件进展的关键所在。

在处理此类医疗争议事件中,公众普遍关注的是如何更公正地揭露事实真相。我们衷心希望各位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见解,进行深入的探讨。同时,我们也期待您的点赞以及对文章的转发,以便促进这一话题的广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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