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强化村级组织的财务管理与资金监管,保障集体资金的安全,并进一步对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行规范和优化,依据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强化和规范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通知》(晋农经发〔2009〕9号)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专项清理整治要求,全县各村级组织需在县融汇村镇银行的各个支行单独开设结算账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升账户管理效能。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需在县融汇村镇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为每个村级行政单位单独开设一个专用结算账户,并撤销其他类型结算账户。将原存于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银行账户中的各村级集体资金,全部划转至新开设的村级银行结算账户中。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与县融汇村镇银行各支行需紧密协作,确保账户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村级账户在县融汇村镇银行各支行预留的印鉴包括村级组织的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以及授权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主任章,只有当这四枚印章齐备时,才能进行资金结算操作。
二、需强化资金管理。村级组织所拥有的发包收入、投资所得等自筹资金,以及“一事一议”所筹集的资金、国家征用土地所支付的补偿费用、财政转移支付给村级的补助资金、各类农业专项基金、扶贫及救灾资金等,均需全面纳入由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在县融汇村镇银行各支行单独为村级组织开设的账户进行核算与监督。同时,严禁存在任何形式的账外资金流转。县融汇村镇银行各分支行在未获得村级组织财务支出审核及审批,以及财务负责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擅自调用村级组织的资金,亦不得强制从其村级账户中扣除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偿还其他银行的历史债务或挪作它用,务必保障村级组织账户资金的安全。
三、具体业务办理方面,县融汇村镇银行对全县14个乡镇及399个行政村的账户开设业务进行了分配。具体而言,该行设有三个网点分别承担相应区域的业务。遵循就近原则,总行营业部承担了丹朱镇和常张乡的业务;丹朱支行则负责南漳镇、宋村乡、大堡头镇、碾张乡、南陈乡、石哲镇、横水中心、王峪中心、慈林镇、色头镇的业务;而鲍店支行则负责鲍店镇和岚水乡的业务。
(一)在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禁止办理各行政村的银行开户手续。
各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向各行政村负责人发出通知,要求他们携带必要的开户文件,前往乡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县融汇村镇银行的各个支行承担了在各个乡镇的农村会计服务中心搜集各个行政村的账户开设相关资料的职责。
县融汇村镇银行下属各支行负责处理各行政村的开设账户事宜。至2016年3月底,已在相应的网点为399个行政村成功开设账户。随后长子县融汇村镇银行国家承认吗,县融汇村镇银行各支行向各行政村的负责人发出了领取开户许可证的通知。
(二)各行政村日常业务办理(2016年4月1日开始)
县融汇村镇银行已在各乡镇设立了分支机构,自4月1日起,村民可以在自己乡镇的融汇村镇银行分支机构处理各类日常事务。
四、强化组织管理。对村级结算账户进行规范化管理是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村集体资金安全、增强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实施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需提升认识,给予充分重视,依照既定程序迅速推进村级结算账户的独立设置工作,确保4月份全面投入使用。同时长子县融汇村镇银行国家承认吗,县农经管理中心需加强监督检查,并定期发布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长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