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扫码能确保正品?无法判断真伪的药,退货咋就这么难

对此,楚先生从店铺的客服那里得到了这样的答复:“药品的入库和出库都需通过扫码进行,所有能扫码识别的均为正品。”客服还补充道:“如果您对此有所顾虑,我们可以为您特别申请,确保药品未曾开封。”然而,当楚先生于1月12日提出退款请求时,商家却予以拒绝。商家认为,依据药品法规,药品一旦出库,便不得退货;同时,根据平台的售后服务规定,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款政策。不过,商家也表示可以协商,商品退回后才能退款。

楚先生因无法辨别药品的真假,决定不退还该药品。接着,他向平台提出了介入请求,然而,遗憾的是,他最终并没有成功获得退款。

楚先生向记者透露,他对于客服关于“药品出入库必须扫码”的解释持不同意见。“追溯码作为消费者确认药品真伪的一次性条码,反复扫描验证是否还有实际价值?”1月13日,他向药店所在地的政务服务热线举报了这一情况,然而,截至稿件完成时,楚先生尚未收到任何进一步的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留意到,该店铺的资质信息中,所标明的公司名称为揭阳市仁民医药有限公司,其业务范围包括药品零售等。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我们发现有两名消费者遭遇了与楚先生相仿的情况,他们的投诉时间分别是在2024年3月12日和2024年11月23日。

2023年8月20日,有顾客在该店铺购置了羚锐丹鹿通督片三盒,总计花费219元,并于三天后取到了药品。通过产品追溯码的查询发现,其中两盒药品的追溯信息无法查到,而一盒药品的追溯码被频繁查询使用,其中还包括一次在药品运输过程中的扫码记录。另外,还有一位顾客在2024年11月12日购买了锯叶棕果实提取物的软胶囊。经厂家与供应商多次摸查溯源,确定该批次药是江西医院回流药。

二、生产企业:无法判断产品真伪,此前已有消费者被坑

1月19日,记者拨打了揭阳市仁民医药有限公司的公开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对方对此事并不知情,需要咨询熟悉业务的人员;到了20日,记者连续两次尝试联系,但电话始终无人应答。当晚,该电话号码所关联的微信账号接受了记者的添加请求,然而对于“回流药”的相关疑问,截至稿件完成时,对方尚未给出任何答复。

20日,记者扮演消费者角色,拨打了上述阿托伐他汀钙片的生产商——晖致制药(大连)有限公司的电话。对方回应称,该公司的产品采用“一盒一码”的标识,确保不会有重复。若网购药品的追溯码被多人数次扫描,那么该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或真伪疑虑。在此情形下,即便生产厂家试图核实药品批号,亦难以辨识产品的真伪。若药品外包装被回收或篡改印刷,即便药品本身存在问题,其批号仍可能无误。因此,借助药品追溯码进行扫码并记录药品来源,能更精确地判定药品的真实途径。

消费者发现网络上的药品价格往往远低于实体店,因此倾向于在线上购买。然而,网络并非销售此类产品的正规途径,其进货渠道也可能并不规范。该人士强调,消费者应尽可能前往当地规模较大的药店购买。他补充说,之前已有其他消费者向公司反映过类似问题,甚至有消费者一次性网购了大量药品,但最终“根本无法挽回损失”。

在1月20日,记者扮演消费者角色,拨打了该电商平台的客服热线,客服人员回应称,遇到商品相关问题时,平台通常协助消费者解决;若商家拒绝退款,消费者有权请求平台独立介入进行调解。

那么,一旦入驻的商家所售药品遭遇真伪的质疑,电商平台究竟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而“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规则,其合理性是否经得起推敲?

1月20日,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的刘丁芮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时指出,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的第一百七十三条,确实存在“非因药品质量问题,药品售出后不得退换”的规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药品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退换。对于“回流药”的再次销售行为,则明显违反了相关的药品及医保管理规定。

此外,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若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者知晓或理应知晓其平台上商家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未达到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而未采取相应措施,则该平台管理者将与平台内商家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若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者未对入驻者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或者未对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害,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换言之,若“回流药”相关证据确凿,电商平台若未对消费者退货请求作出反应,且消费者服用后发生人身伤害,平台与入驻药店可能需共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此外,若能证实电商平台明知故纵,允许商家销售“回流药”,则可能涉嫌触犯刑法。

刘丁芮提出,电商平台理应遵循电子商务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然而,若在未充分倾听用户及平台内商家陈述的前提下,仅以“药品系特殊商品,售出后不予退换”为理由草率处理投诉,则明显违背了程序公正的原则。

三、是“回流药”还是“套刷”“空刷”?业内人士:都有可能

_一元购药_药源网能买药吗

实体药店的店员向楚先生透露,他们在电商平台上发现阿托伐他汀钙片的价格仅为126元每盒,这一价格甚至低于他们药店的进货成本。“码上放心”追溯平台的客服中心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药品追溯码主要用于查询药品信息,但即便被扫描过,也不能据此判断药品是否存在问题,亦或不存在问题。此外,药品会经过众多经销商,经销商也可能扫描这一码,至于他们扫描的原因,我并不了解。

楚先生对于店铺客服关于“药品出入库必须扫码”的解释提出了疑问,他说:“一盒药在山西、陕西、黑龙江等地频繁入库,这运费难道不比药品本身还要高昂吗?”此外,他于1月12日已经收到药品,但1月13日又出现了新的扫码记录,这该如何解释呢?他不禁怀疑自己是否买到了所谓的“回流药”,或者是存在其他不寻常的情况,楚先生渴望能够弄清楚真相。

1月19日,湖南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前秘书长黄修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时指出,在药品流通环节,若经销商或药店通过扫码销售药品,这一行为并不会在个人查询追溯码的记录上留下痕迹,因此,关于药品频繁“出入库”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依据药品及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单盒药品仅能进行一次销售,且该盒药品的追踪码理应只记录一次最终销售时的扫码信息,故此,楚先生很可能遭遇了所谓的“回流药品”。

楚先生在收到药品之后,即便是在第二天,依然遭遇了异地扫码的问题,这表明可能存在“套刷”或“空刷”的行为。这两种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骗取医保基金,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售药方是否真正提供了医疗服务:前一种情况是将医保报销比例较低或不在医保目录中的药品替换成报销比例更高的药品进行刷码销售,而后一种情况则是编造交易记录。

至于倒卖回流药品的过程中,商家如何盈利,其手段便是“低价购入,高价出售”。《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对此“回流药品”的倒卖方式进行了详尽的报道。在市场上,一款标价100元的药品,经过医保报销,患者仅需自付20元。然而,药贩子会以略高于30元的价格从患者那里购得这些已部分报销的药品,随后以60元的价格将它们转手给其他买家,从而赚取了可观的利润。

黄修祥向记者透露,部分药品贩子长期在医院周边从事医保药品的回收活动,他们的主要目标包括慢性病患者、特殊病患者、频繁就医的“老病号”以及所谓的“假病人”。这些药贩子诱导患者以医保价格大量购买药品,并回收多余的药品,随后通过小型药店、诊所、民营医院或网络平台进行销售,从而形成了一个持续的利益链。药品价格差异一旦出现,此类回流现象便有可能发生,而那些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的电商平台,往往成为“回流药”的集中地。

通常情况下,若个人用户未对药品追溯码进行扫描,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所查询到的追溯码信息仅会显示一次销售时的扫码记录。然而,药店经营者有时也会出于对药品来源的考量,自行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扫码,进而生成相应的记录。

四、第三方平台责任尚待明确,药品追溯功能仍待完善

黄修祥指出,职业药贩子长期依赖“低价买入、高价卖出”的盈利模式,然而自2024年4月起,国家医保局启动了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的试点项目,药品追溯的推进力度显著增强,众多以药品串换为手段的“骗保”行为也因此暴露无遗。

2024年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公告,指出某些指定的医疗机构在销售可报销的复方阿胶浆时,出现了药品追溯码重复的问题。这些重复现象均导致了医保基金的实际结算,其中重复次数不少于3次的,涉及全国11个省份的共计46家医药机构。

当前,医保药品耗材的追溯码信息收集任务正逐步从流通环节的末端向源头拓展。在1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了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与应用的发布会。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大数据中心的负责人付超奇指出,生产与流通企业能够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提交包括三码映射关联数据、不同包装级别的连锁信息、生产阶段的追溯数据以及流通阶段的追溯数据在内的多项信息。最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将形成药品耗材追溯全链条信息。

黄修祥向记者透露,目前,全球范围内的药品追溯系统在具体实施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在国内,依据《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的规定,药品追溯码通常由药品标识码、生产标识码、校验位、数字、字母以及(或)符号等四个部分构成。根据实际需求,药品追溯码的承载方式可以是一维条码、二维条码或者是RFID标签等,然而,一维条码却往往容易遭受复制或伪造的风险。

在国际上,以欧洲联盟为参照,每一款药品在制造阶段都会被分配一个唯一的二维码标识。尽管在药品流通环节中,并不强制要求每次都扫描该二维码以记录信息,然而,当患者购买到药品后,系统便会自动记录该药品已被售出,并确保其不再进入流通及使用阶段。目前,我国药品追溯系统尚不具备此类功能。然而,黄修祥坚信,未来系统将进行完善。具体来说,当药品在医药机构售出后,系统需记录相关信息,并在查询时显示警告。若出现扫码查询或其他情况,可能存在假药、劣药或回流药的风险。

黄修祥亦觉得,楚先生的投诉及对“购得假药”的忧虑,平台“售出后不予退换”的规定显得过于草率。事实上,消费者个人能力通常有限,第三方平台理应协助消费者,敦促商家核实问题,并更有效地应对药品追溯码被多人扫描的情况,比如是否涉及经销商扫码,以及是否属于“回流药”等问题。

至于楚先生,在1月16日,他注意到了国家医保局推出的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应用,于是他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查询发现,他之前在电商平台购买的阿托伐他汀钙片,其2次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显示,该产品被官方提示存在多次销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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