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近期发布了一系列通报,其中详尽地揭示了多起在职教师违反规定开展课外辅导的个案,此举对于有力地制止此类不良行为产生了显著的威慑效果。
杏坛中学两教师违规受处
2025年1月,铁西区杏坛中学的武某与刘某两位教师的行为出现异常,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擅自进行了违规补课活动。这种行为明显与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存在冲突。铁西区教育局党组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武某和刘某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行政记过以及党内严重警告。此次对违规补课行为的惩处不仅体现了管理部门对于此类问题的严肃态度,而且还凸显了他们坚决整治的意志。
沈师二附两教师记过
2025年1月,沈阳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的杨某某与桑某某两位教师因违规开展有偿辅导活动,遭到了相应的惩戒。他们未遵守教学管理的规定,洪区教育局党组依据法律法规,对其作出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即给予二人记过处理。此事件对全校教师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始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南昌中学教师遭警告
2025年2月,沈阳市南昌初级中学教师李某开展了违规的有偿补课行为。这一行为违背了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标准,李某的行为显然不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区纪委对李某给予了党内警告的处分。此举措旨在向全体教师发出警示,并强调师德规范的重要性。
雨田学校教师惩处严
沈北新区雨田实验学校的赵某某教师,在同一个月内因涉嫌违规补课,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对此,学校采取了严肃的处理措施,区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赵某某实施了记大过的处分。此外,学校剥夺了赵某某未来三年内获得评优资格以及一年的职称评定资格,并对其第一季度的绩效工资进行了相应扣除。总体而言,学校对赵某某的处罚措施相当严厉。
梁山学校教师降岗级
2025年2月,新民市梁山学校的教师张某擅自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此行为对学校的教学秩序造成了重大影响。根据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的研究决定,对张某采取了降低职务级别的惩罚措施,同时剥夺了他未来三年内参加任何评优评先活动的资格,以此作为对其他教师的警示。
其他学校教师也受罚
2025年4月,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教师吴某某因违规组织课外辅导活动,经学校全面评估,最终作出了终止其劳动合同的决策。与此同时,进入5月份,沈阳兴华实验学校教师赵某某同样因违规补课,遭到了学校的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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