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发布了一则通知,依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相关要求,确定将于2023年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范围涵盖了在我国境内开展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活动的所有法人机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
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济普查活动每五年举行一次,具体实施于3的倍数年份和8的倍数年份。相较于2018年进行的“四经普”,当前的国际国内环境持续演变,我国的经济领域也显现出更多新的特点。
第五次经济普查的重大调整体现在首次统一实施了投入产出调查。根据国务院的指示,自1987年开始,每隔五年(即每两年和每七年)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投入产出调查长子县经济普查工作,并据此编制当年的投入产出报表。通过对各行业及各类产品投入与产出数据的收集,运用投入产出调查资料编制出相应的投入产出表,我们能够全面展示国民经济各部门间的经济技术关联,并精确衡量国民经济的结构及其关键比例关系。我国分别在1987年、1992年、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和2017年成功实施了七次全国性的投入产出调查。
蔺涛副局长指出,尽管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的目标各异,但两者的实施步骤相近,且在调查范围和内容上有所重叠。连续两年在同一地区进行这两项调查,不仅加重了基层的工作负担,还影响了数据的统一运用。据悉,2021年下半年,国家统计局在山西等六个省份进行了试点工作,旨在探讨同时进行这两项调查的合理性与迫切性。试点研究显示,在经济普查期间同步进行投入产出分析,其益处显著超过弊端。首先,统一调查时间有助于更全面、系统地搜集基层数据,从而提升统计调查数据的整体协调性。其次,统一安排调查任务能够避免重复调查,整合冗余环节,有助于改进调查项目并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最后,协调调查结果有助于实现经济总量与结构数据的更佳对接。
庞溟,仲量联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监,提出在经济普查的年份同步进行投入产出调查,这样做可以充分利用之前四次经济普查和七次投入产出调查所积累的经验,进而优化调查流程,整合调查内容,缩短调查时间,减轻调查负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有效地协调和统筹总量分析与结构分析、纵向对比与横向比较、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从而从更加全面和精确的视角来考察和评估经济运行与社会发展的整体特征和全面状况。
此次普查将投入产出因素首次纳入调查领域,对于确保经济规模与结构数据的顺畅对接,以及提升普查工作的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指出,在经济学中,投入产出指的是资源配置效率的问题,其中投入代表成本,产出则代表成果。此次调查需明确投入产出成效,资金分配是否精准至关键环节,以及这些因素是否对产业结构的优化、转型升级及未来高质量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各行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众多新兴产业如同春雨后的竹笋般迅速崛起。尤其是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其占比也在持续攀升。徐洪才指出,我们必须全面了解国情,确保心中有数,这样才能为行业未来的发展以及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它将全面审视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规模、布局及效益。普查旨在详细了解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把握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间的关联,并客观展现我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域所取得的新成就。
“只有摸清底子,才能找准路子、压实担子。庞溟提出,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经济结构优化以及增长动力转换的关键阶段长子县经济普查工作,有必要在统计工作中全面把握新时代经济运行的新态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同时,应在统计层面深入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外延,细致梳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规模、覆盖面、构成以及质量。
依据《通知》规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基准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资料则来源于该年度。在2022年,我国进入了普查的筹备阶段;到了2023年,则转为普查的准备阶段;而2024年,则是普查的具体实施阶段;最后,从2025年至2026年,将进入普查资料的挖掘与应用阶段。《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指出,经济普查的对象必须配合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执行的调查;他们需按照规定,真实、准时填写经济普查表格,严禁虚报、隐瞒、拒绝或延迟提交经济普查所需数据;同时,他们还需按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各种资料。
庞溟强调,通过精心策划的经济普查和更为先进的统计手段,我们能够获取详实可靠的统计数据,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判断形势、做出科学的决策以及制定完善的规划,从而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真实、全面的支撑基础。(记者 熊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