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北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将调整公积金缴存!你了解吗?

河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6月27日公布了一项有关住房公积金调整的通告,该调整将对众多员工及其所属单位产生作用,所涉及的缴纳基数和比率的调整与广大民众的直接利益密切相关。

调整对象与时间

河北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本次调整的对象为已在该中心完成缴存登记的单位。这一调整计划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将对2025年度(即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产生影响。鉴于此,相关单位和员工需提前做好相应的应对准备。

新职工缴存规定

自2025年1月1日之后,新加入的职员从下月起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其计算依据为当月的工资水平。针对新调动的职员,他们自调至新单位发放薪资的月份起开始缴纳公积金,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则按照调至新单位发放的当月工资来确定。另外,对于在当年新加入或调动的职员,在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的调整环节中,无需重新对基数进行核实。

缴存基数限额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设定了明确的上下限。该上限为石家庄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数值为26420元。最低限则设定为60%,对应金额为5284元。以2024年石家庄市数据为依据,这一设定旨在保证公积金缴存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缴存比例范围

_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基数_河北省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介于5%到12%之间,单位在此规定范围内拥有自主决定权来设定具体比例。不过,同一单位内所有职工的缴纳比例必须保持统一,同时,建议单位与职工的缴纳比例应尽量保持一致,这样做既为单位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也确保了缴纳的公平性。

基数调整业务办理

各缴存单位在支付2025年7月份的公积金时,需完成缴存基数的调整程序。若员工在上年度的月均工资总额未能满足最低缴存基数的要求,相关单位可以提交调整申请。不过,调整后的基数必须不低于石家庄市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即2200元。这一措施体现了对低收入职工群体的深切关怀。

调整影响分析

此次调整对员工及其所属机构均带来重大影响。员工方面,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能发生变动,进而影响购房等权益;机构层面,则需重新核算成本。机构需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并合理安排公积金缴纳事宜。例如,薪资较低的员工可能享受到最低保障,而高收入者的缴纳额度上限体现了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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