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拒绝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随后,ST新潮(亦称新潮能源,股票代码SH600777,当前股价为3.21元,市值为218.30亿元)的少数股东迅速向监事会提出了类似的请求。
6月30日夜晚,ST新潮发布了一则公告,透露当天,公司接到了来自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宏语”)、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开军等六位股东(统称“提请召集人”)递交的《关于请求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组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简称《提请函》)及相关文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观察到,6月29日晚上,ST新潮公司刚刚公布,其董事会以7比0的票数一致否决了股东们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紧接着,在公告发布的第二天,提议召开会议的人士便带着50.1%的控股股东伊泰B股(股票代码:SH900948)的支持立场,直接向监事会提出了诉求。
ST新潮小股东“直叩”监事会大门
十多天前,深圳的宏语公司、宁波的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的伯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陈开军、宋娟、王震等六位持股比例合计超过10%的股东,已经向ST新潮的董事会递交了《关于提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等相关文件。
函件内容强调,由于ST新潮第十二届董事会尚未公布2024年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面临退市的风险不断加剧,形势愈发严重。同时,后续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时间非常紧迫。公司董事会对按时公布定期报告承担着法定的责任。监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其监督职责。如果公司因为上述问题被终止上市,第十二届董事会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的所有成员都将承担无法推卸的法律责任。
因此,恳请召集人携手提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举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审议《提请函》中附带的由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及陈开军、宋娟、王震等四名股东(以下简称“提案人”)所提出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并选出新一届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全部提案。
然而,在6月28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ST新潮的7位董事一致对《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表示了反对,导致该提案未能获得通过。
6月29日夜晚,ST新潮公布了相关情况,据披露,当前董事会拒绝召开会议的主要理由是对提案流程合法性的疑问。
ST新潮董事会强调,在召集人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过程中,必须附上以召集人名义提出的具体议案。然而,本次召集人并未按照此要求提出具体议案,而是由部分股东提出了临时议案。这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这些临时议案不能被视为有效提案,依法不应被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此外,《提请函》并未对审议的具体事项及提案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在上市公司公布上述信息之后,六位股东带着相同的请求径直向监事会发起诉求。
一位从事资本市场工作的人士认为,深圳宏语等小股东的行为也是在遵循“常规流程”。然而,根据有关法规,伊泰B股刚刚获得了上市公司的绝对控制权,理论上伊泰B股有权利自行提名人选。因此,中小股东方面此次率先提出董事会改选的提案,显得颇为异常。
博弈升级,治理僵局凸显
在6月19日和6月30日递交的《提请函》里,深圳宏语等六位股东均对ST新潮新近成为控股股东的伊泰B股的立场表示了关注。
《提请函》中透露,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亦即伊泰B股,其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事宜已顺利完成过户登记。伊泰煤炭现持有公司50.10%的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因此发生了显著变化。在与伊泰B股进行沟通后,我们了解到伊泰B股赞同提请召集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请求。
6月30日的上午,在深圳宏语等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事发生之前,伊泰B股的证券部门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透露,他们并未与伊泰B股方面进行过任何预先的沟通。该提议是由少数股东主动提出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资本市场中,已多次发生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提出提议或主动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意图对董事会进行施压,然而,董事会往往以程序违规等理由予以拒绝或取消。
在ST新潮近期进行的控制权争夺战中,持有超过50%股份的伊泰B股并未首先提出关于新潮能源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改选的申请。《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经过向ST新潮和伊泰B股进行核实,得知在15位被提议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前改选的候选人中,有数人曾在伊泰B股或其关联企业担任过职务。
伊泰B股证券部相关人员解释说,依照公司法的具体规定,伊泰B股必须持有新潮能源的股份满90天才有资格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目前,新潮能源50.10%的股权虽已收回,但尚未满90天,因此,我们尚不具备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力。
也就是说,在耗资高达百亿元收购ST新潮控制权的过程中,伊泰B股尚未采取任何行动,而深圳宏语等ST新潮的资深股东们却已率先对现任管理层发起了挑战。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召集人在向监事会提交的《提请函》中加入了“强硬条款”:若监事会因任何理由或手段导致本次股东大会未能按时举行或未能审议相关提案,则被视为监事会恶意妨碍、干扰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股东将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手段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从历史角度观察,ST新潮的股权分布一直较为广泛,控制权的争夺战也频发。尽管伊泰B股已通过要约收购手段获得了公司绝对的控制权,但要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性掌控,还需在董事会、监事会等关键机构中确立主导地位。
知情人士透露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ST新潮的股权争夺战必将迎来更加激烈的较量。
6月30日的上午沟通会上,伊泰B股证券部门的相关人员指出,公司正竭尽全力处理这一(控制权)问题。目前,这一阶段尚不宜透露过多细节。我们确信,我们一直在积极沟通,力求达成共识。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