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时分,国家医疗保障局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对《促进创新药物高水平发展的相关举措》(以下简称《相关举措》)进行了详细阐述。在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的副主任王国栋透露,在2024年的协议期限内,谈判药品所使用的医保基金总额将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
据相关数据显示,在2018至2024年间,我国一类创新药物获得批准并投入市场的数量显著增长。到了2024年,这一数字已增至48种,远超2018年的数量,几乎是后者的五倍;而今年上半年,这一数字已接近40种,显示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了五项关键措施,旨在强化对创新药物研发的支持,包括推动创新药物纳入医保及商业健康保险药品目录,促进其在临床上的广泛应用,增强其多元化的支付能力,并加强组织层面的保障工作,共计十六条具体举措。
医保资金对创新给予了实实在在的扶持。王国栋指出,截至目前,5月底前,在协议期限内,谈判药品的医保基金支出累计达到了4100亿元,同时推动了药品销售额超过6000亿元。而在2024年,仅当年协议期限内的谈判药品基金支出就已超过了1000亿元。
王国栋强调,尽管我国创新药物发展迅猛,海外业务拓展和新公司热潮迭起,新药研发项目也在不断增多,然而,某些领域却面临着创新跟风现象严重、产品同质化倾向明显、临床价值优势不够突出等问题。为了更有效地引导生物医药产业的前进方向,防止陷入恶性竞争的困境,医保部门在坚定支持创新的同时,还进一步提出了对真正创新和差异化创新的大力支持。《若干措施》中对此也有安排,体现在以下方面:
在研发领域,我们致力于在保障数据安全与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寻求为创新药物研发提供所需的医疗保障数据支持,以此助力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医疗单位等提高创新研究的效率。
在医保准入领域,医保机构与制药企业进行协商,确立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时,构建以患者健康收益为中心的多角度价值评价体系,优化计算方式,以更充分地展现药品的临床价值。此外,积极研究并推广真实世界数据在医保准入和续约过程中的应用。
在临床应用上,针对医保目录内创新药物的使用,若病例不适宜依照病种支付标准进行,医疗机构可自行提出特例申请,进行个案讨论。商业健康保险中的创新药目录药品,不纳入基本医保的自付比例指标及集中采购中选替代药品的监测范畴。对于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案例,无需计入按病种付费的范畴,在经过审核和评议程序后,将予以支付。
红星新闻记者 胡伊文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