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归集业务承办银行: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现对合肥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最高额度调整事宜,特此发布如下通知:
一、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2025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是以职工2024年的月均工资为准,而缴纳基数的最高限额则是根据2024年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均工资的三倍来设定,具体数值为30540元。经过调整,单位和职工每月的最高缴纳金额分别为3664元,双边最高缴纳额达到7328元,这一数额相比去年增加了178元。同时,缴纳基数的最低限额将依照《关于调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编号合积〔2023〕2号)的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
(二)缴存比例
同一缴存机构实行统一的缴存比率,该比率需确保单位与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保持一致。无论是缴存单位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均有权在5%至12%的范围内自行设定缴存比率,并且每年有资格提出一次调整申请。
二、执行期限
缴存基数的实施期限定于自然年度内,即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办理程序
2025年度的缴存基数调整主要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操作是单位经办人需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的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gjjzx.hefei.gov.cn/。在网站左侧的栏目中,找到并点击“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接着选择“单位网厅系统”,并输入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的登录信息。登录系统后,请点击“业务变更”选项,再选择“缴存基数调整”进行网上操作。若您尚未开通网上业务,请先完成注册并使用账户登录进行办理;或者,您可以携带调整表格前往归集业务的银行网点,现场取号办理(请自行准备U盘)。
(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若需调整个人缴存基数,需通过皖事通APP进行操作。
四、相关要求
各缴存单位需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途径申报调整缴存基数,在申报过程中,必须依据职工上年度(自然年度)的平均月工资准确填写缴存基数,同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合规性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时,需向职工本人明确告知,并允许职工进行监督,同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妥善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需对员工的名字、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进行仔细核对,一旦发现信息不准确,应立即进行更正。
自2025年1月起至调整月份前,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调整后必须进行补交。
特此通知。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