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办法》,四川省的春季禁渔时间定于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天然水域内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捕捞活动,垂钓也不例外。当7月1日零时禁渔期正式结束,6月30日夜晚至7月1日凌晨,众多乐山地区的钓鱼爱好者便已在江河边耐心等候,期待着禁渔期结束后能够进行首次垂钓。
6月30日晚九时,市中区岷江、大渡河等自然水域之畔,已聚集了众多垂钓爱好者。他们携带渔具,早早地占据了有利位置,静候禁渔期的结束。7月1日凌晨零点过后,在岷江市中区段通江片区通往宋中坝的漫水桥旁,等待已久的数十位垂钓者迅速开始抛钩垂钓。
罗先生,一位热爱垂钓的人士:禁渔期长达四个月,钓友们早已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7月1日零时,垂钓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我们对于相关规定十分清楚,比如四川省在长江支流发布的政策规定,每人只能使用一根钓竿、一条钓线、两个钩子,大家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长江实现十年的禁渔目标。
垂钓爱好者帅先生表示,尽管禁渔期让他感到十分难熬,但他依然坚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他耐心地等待了四五个小时,直到中午12点才得以开始垂钓,以期尽情享受钓鱼的乐趣。
经过漫长的等待,我们终于能够依照规定进行合法垂钓,这让钓友们兴奋不已,他们中的一些人刚一开钓就收获了意外的惊喜。
垂钓爱好者 吴先生:我第一杆就钓一只甲鱼,高兴、开心。
昨晚,市中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在滨江路北段等垂钓热点区域展开巡逻与检查。他们还向广大钓友强调,依据《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市中区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止垂钓,即便是春季禁渔期过后,垂钓活动亦不可开展。此外,在其他自然水域进行休闲垂钓同样有一系列规定必须遵守。
市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徐麒麟同志指出:我们提倡大家文明垂钓,每个人应使用一根钓竿、一条钓线,钩子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同时,严格禁止使用农业农村部和四川省明令禁止的渔具及捕鱼方法。此外,探鱼设备和视频辅助装置也是被禁止使用的。同时,利用船只、排筏或其他水上漂浮物等工具进行垂钓也是不允许的。
依照相关法规,在休闲垂钓活动期间,每位参与者每日所捕获的鱼总重量不得多于2.5千克,若捕获量超过此限,须将多余部分即刻放归自然水域。若单条鱼重量超过2.5千克,则可保留,其余捕获物则需立即放回原水域。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都将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受到相应的处罚。
市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徐麒麟同志表示:一旦遇到用电、毒、炸、网等手段进行非法捕捞的情况,请立即向我们进行举报,让我们携手保护好我们的渔业资源。
春季的禁渔期已经落幕,众人可以悠然垂钓。然而,休闲垂钓并非随心所欲的垂钓。我们期待大家心怀对自然的敬畏,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在以文明和科学的态度享受垂钓之乐之际,亦应携手保护乐山江河的生态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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